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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内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9 11:58:00    

2025年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招聘社区工作者3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任、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1名,其中:选任2名;公开招聘29名(城关镇社区7名,河西堡镇社区22名)。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二)具有永昌户籍(办理户口迁移的报考者,以2025年6月30日前正式办理落户手续为准,之后迁入户口的不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截至2025年6月30日,若报考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满3年以上,群众认可度高、工作成效好的公益性岗位和政府临聘人员,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7年6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截至2025年6月30日,若报考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满3年以上,群众认可度高、工作成效好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五)符合《金昌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甘社发〔2024〕7号)选任条件的,按相关程序办理;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抗压能力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相同分数时优先聘用:

1.取得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2.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有在村(社区)服务1年以上经历,且获得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人员;

6.近年来已被公开录聘为永昌县“乡村振兴专干”兼村文书或社区工作者,且在岗的;

7.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8.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永昌县东大街政务服务中心西909室

3.咨询电话:0935-7526116(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人行征信报告(放宽条件人员另需提供由服务社区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还需由所在乡镇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4张(含电子版照片,格式为PNG或JPG,大小为10-200KB,蓝色背景)。提前下载填写《永昌县2025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时一式两份一并提交,如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时,除需提供报考人员的上述证件资料外,还需携带报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在“城关镇社区”和“河西堡镇社区”两个岗位中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承诺签名。

5.资格审核: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其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准考证于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永昌县东大街政务服务中心西314室领取。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具备的个人综合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时事政治、基层党建知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工作实务及公文写作等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拟定于7月19日进行,以准考证记载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参加笔试。

3.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4.成绩公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及“永昌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和“永昌发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对不符合选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直至达到面试人数最低比例要求。

5.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记载的时间地点为准。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3.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优先聘用情形”确定名次,均无“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总成绩确定后,在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和“永昌发布”微信公众号对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